时间:2025-02-17 12:57:5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年来,石泉县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抓实调解工作保障、调解员教育培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成功案件回访,扎实推进调解工作纵深发展,有力维护了当地社会平安稳定。
抓实保障夯责任
建立1个县级调解中心,健全11个镇调解委员会和165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在重点行业部门建立1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针对矛盾纠纷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按照优化设置、管用实用原则,在镇以上调委会配置3名以上调解员,村、社区调解委员会配备5名以上调解员,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确保人、财、物落实到位,进一步增强调解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探索“四调工作法”“三力联调”等工作机制,广泛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调解工作,努力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实现调解工作深入基层、立足一线、足不出户、定分止争。
抓实教育造氛围
加强调解工作管理指导和教育培训,县人民调解协会、调解中心每年至少开展1次调解员骨干培训,开展2次以上视频培训,指导基层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严格调解工作原则和程序、规范调解案卷制作标准。各镇在抓好现有调解员实践培训的基础上,加大乡村“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力度,引导他们成为基层调解员后备力量。同时以基层法治力量为依托,通过“线上”利用“法治石泉”普法微信、“法润石泉”普法小程序开展法治宣传,“线下”举办法治讲座、以案说法、调解讲堂等普法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抓实排查早化解
以镇、村人民调解组织为主,深入所辖区域,了解村民的思想动态,排查是否有邻里纠纷、家庭婚姻等问题需要化解调处,对一般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对疑难纠纷,制定调解方案,协调多方力量联合化解。以基层政法单位为主,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特殊人群、农民工、老人、妇女等群体的排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各项措施,耐心疏导群众情绪,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杜绝矛盾纠纷发生,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及时疏导,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近年来,石泉县年均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900件左右,调解成功率在98.25%以上,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抓实回访固成效
针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回访,对重点矛盾纠纷进行及时回访,不断增强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回访过程中,主要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详细了解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以及对调解过程和结果的满意度,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在回访的同时,积极向当事人宣传与纠纷有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保护合法权益。针对协议履行困难的特殊个案,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督促协议顺利履行。通过回访,进一步提升调解工作质量和效果,有效巩固调解成果,有力提升调解工作公信力和影响力。
供稿:石泉县司法局
通讯员:郭健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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