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17 10:11:1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提升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让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创建和谐、平安校园。2月14日上午,西安莲湖法院干警受大庆路小学邀请,以新的身份参与了该校的开学典礼。
仪式上,大庆路小学校长刘志翔为受邀人员颁发了聘书,莲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鹏,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大明被聘请成为该校法治副校长,民三庭法官肖安庭被聘请为法治辅导员。这种“法院+学校”的联系,将法律课堂搬进校园,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等活动,把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有趣的案例,帮助同学们增强法治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志翔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加强法治教育对他们的成长至关重要。今天的聘任仪式开启了法院与学校携手共创法治校园的新篇章,法院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为学校的法治教育注入了专业力量,有助于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
肖安庭表示:作为一名法治辅导员,自己深感责任重大,今后将定期走进校园,为学生们开展普法教育,同时,也将积极参与学校的法治建设,为校园安全管理提供法律支持,协助学校预防和处理各类涉法问题。
近年来,莲湖法院一直致力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以“小莲蓬”法治宣传品牌为依托,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此次选派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是莲湖法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更是构建校园安全防线、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键一步。
下一步,莲湖法院将深化与辖区内学校的合作,不断探索创新法治教育形式,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法治校园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作者:肖安庭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