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8-14 09:22:06 阅读量:
一、引言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与消费模式不断创新的当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基层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承担着关键职责。然而,受多种因素制约,基层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深入剖析这些问题并探寻解决思路,对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质效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基层检察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困境
(一)职能发挥存在局限性
1.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衔接不畅:在办理消费侵权案件时,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部门缺乏有效协作机制。刑事检察重点打击犯罪行为,而公益诉讼聚焦公共利益保护,二者在线索移送、证据共享等环节存在壁垒,导致部分案件仅追究刑事责任,消费者民事赔偿与公共利益修复被忽视。
2.新兴领域监督滞后:随着直播带货、共享经济、预制菜、虚拟货币等新兴消费模式兴起,基层检察院对新领域侵权行为的识别、监督能力不足。由于缺乏针对性法律规范与办案经验,面对新型侵权案件时,往往存在监督空白。
3.线索来源单一:基层检察院主要依赖群众举报和行政机关移送获取线索,主动挖掘线索的能力薄弱。消费者对检察职能认知不足,更倾向于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而行政机关移送线索时,存在信息不完整、移送不及时等问题。
4.调查取证专业性不足:消费侵权案件常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电子产品质量、网络数据鉴定等专业领域,但基层检察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同时,检察机关调查权限有限,面对企业拒不配合、证据易损毁等情况时,难以获取关键证据。
(三)法律适用与协作机制不完善
1.法律规范滞后: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对新兴消费场景的规定较为模糊,如直播带货中的虚假宣传责任划分、网络平台算法推荐导致的侵权责任认定等,基层检察院在法律适用上存在较大争议。
2.部门协作效率低:与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不健全,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完全打通,联合执法行动缺乏常态化机制。各部门职责交叉、标准不一,导致执法司法衔接不畅。
(四)队伍能力与资源保障不足
1.专业人才短缺: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问题,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且缺乏经济、科技、网络等跨领域专业知识,难以应对复杂案件。
2.经费与技术支撑不足:文化建设、专业设备购置、专家咨询等经费有限,难以支撑大数据分析、电子证据固定等技术手段的应用,制约监督效能提升。
三、突破困境的思考与建议
(一)优化职能协同,强化全链条监督
1.建立刑事 - 公益诉讼联动机制:明确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部门在消费侵权案件中的协作流程,推动线索双向移送、证据互通共享,实现刑事责任追究与民事赔偿、公益修复的有机结合。
2.拓展新兴领域监督范围:成立新型消费案件研究小组,跟踪研究新业态侵权特点,联合行业协会、高校专家制定办案指引,提升对新兴领域侵权行为的监督能力。
(二)创新线索发现与取证模式
1.构建多元线索收集网络:通过短视频平台、社交软件等新媒体宣传检察职能,开通“消费维权一键举报”通道;与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建立数据对接,利用大数据筛查侵权线索。
2.加强专业技术支撑:与第三方鉴定机构、组建专家库为办案提供技术支持;争取赋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强制权,规范证据收集程序。
(三)完善法律适用与协作机制
1.推动法律体系完善:针对新兴消费领域法律空白,及时向上级机关反馈实践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统一执法司法标准。
2.深化部门协同治理:搭建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市场监管数据、案件线索、执法动态实时互通;建立联合执法、定期会商机制,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与资源保障
1.提升专业化水平:定期开展消费维权专题培训,邀请专家解读新兴领域法律问题;鼓励检察人员考取专业资质,培养复合型人才。
2.加大资源投入:争取财政专项经费,用于购置电子取证设备、搭建大数据分析平台;设立消费维权专家咨询专项资金,为复杂案件提供智力支持。
基层检察院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虽面临诸多挑战,但通过优化职能协同、创新监督手段、完善协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等措施,能够有效突破困境。未来,需立足基层实际,紧跟消费市场变化,不断探索适应新时代需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路径,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指尖上”的安全。(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方书玲)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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