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5-03-05 14:39:47来源:陕西人大公众号作者: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安排,坚持围绕中心、贴近民生、突出重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推动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依法维护三秦百姓合法权益,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作出新贡献。

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和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健全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贯彻实施宪法法律的工作水平。落实好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誓等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施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定,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效,依法纠正和撤销违反宪法法律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基层备案审查工作指导,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拓展延伸。

 

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重点对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预算决算、政府债务、国有资产、审计整改、科技进步、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四五”期间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等开展监督,专题调研“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首发经济发展、西安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情况,积极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

1.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重点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普及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创新、优化创新资源布局、科技人才培养,以及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我省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政策措施等。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4年财政决算。重点听取和审议2024年财政决算、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存在问题及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等情况,审查和批准2024年财政决算。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重大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实行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重点围绕激发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活力,听取和审议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采取的政策措施。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织运营机制、产业转型升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采取的政策措施。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十四五”期间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采取的政策措施。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国有资本权益、平均资产负债率等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革措施。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对部分部门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重点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 专题调研“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重点调研“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准备采取的政策措施,提出工作建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2. 专题调研首发经济发展情况。重点调研首发经济市场规模、增长速度、发展水平、政策支持、营商环境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采取的政策措施,提出工作建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3. 专题调研西安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情况。重点调研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资源集聚、科技成果转化、协同创新与辐射带动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采取的政策措施,提出工作建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4. 专题调研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重点调研现代服务业规模与增速、行业结构、经营状况、创新能力、市场需求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采取的政策措施,提出工作建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推动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点对社会养老服务、食品安全、稳就业、殡葬服务等工作开展监督和专题调研,依法增进三秦百姓民生福祉。

15.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重点听取和审议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服务供给、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采取的政策措施等。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6.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普及、责任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生产经营、检验、监督管理等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7. 专题调研稳就业工作情况。重点调研稳就业政策落实、就业形势分析、重点群体帮扶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采取的政策措施,提出工作建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8. 专题调研殡葬服务工作情况。重点调研服务内容与质量、价格与收费、规范与管理、从业人员与队伍建设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采取的政策措施,提出工作建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推动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封山禁牧等开展监督和专题调研,积极助力美丽陕西建设。

19.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污染防治等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整改。拟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0. 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保护修复、监督管理等情况,以及2024年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和意见建议。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1. 专题调研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情况。重点调研生物多样性现状、保护措施与成效、外来物种入侵等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出工作建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2. 专题调研《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实施情况。重点调研条例宣传贯彻、责任落实、监督管理等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出工作建议。由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推动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全面贯彻国家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的重要策略,重点对外事工作、实施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办法”等开展监督,在内外开放协同中助力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

23.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我省外事工作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采取的政策措施。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4. 跟踪监督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推动担负好新时代的文化使命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重点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开展跟踪监督和专题调研,依法守护好中华文脉。

25. 跟踪监督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6. 专题调研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重点调研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状况、保护措施与管理、资金与技术保障、利用与传承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等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推动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

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重点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行政审判工作、行政检察工作、律师“一法一条例”、气象法实施情况等开展监督,跟踪监督民事检察、安全生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工作,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

27. 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8. 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9.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关于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0.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法律学习宣传普及情况、责任落实情况、气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气象探测预警、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情况,以及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由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1.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陕西省律师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律师依法执业及执业权利保障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2. 跟踪监督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3. 跟踪监督关于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4. 跟踪监督关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由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5.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认真落实关于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办理好群众线上线下来信来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对信访突出问题的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推动有关方面进一步改进工作。

组织实施好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履行监督职权,重大监督活动、重要监督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要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监督工作,深入一线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落实,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三要增强监督实效。认真实施新修改的监督法,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统筹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集中视察等多种监督方式,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推动解决一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重点监督、全面监督、日常监督等工作机制,重要事项上下协同、联动监督,深化“民声直通”交办督办活动,扎实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持续深化人大监督同纪检监察监督、检察院法律监督贯通协调,不断增强监督合力。四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和“四下基层”要求,科学统筹各项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活动。强化问题导向,直奔问题,直插现场,以严措施、硬作风增强监督实效。五要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坚持把人大监督与媒体监督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报、刊、网、微等载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使人大监督过程成为引导社会舆论、凝聚社会共识、普及法律知识、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过程。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监督工作计划的各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高质高效做好2025年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

 


 


 

 

编辑:李彬宁

责编:魏小平

审核:黄 朴

来源:陕西人大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