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0-27 18:16:16 阅读量:
为依法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切实履行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职权,进一步提升拟任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近日,千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本次考试对象为县监察委员会提请任命的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县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审判员。考试严格遵照《关于对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考试重点围绕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命题,聚焦岗位履职所需法律知识,全面检验拟任人员法律理论储备,考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处置问题的综合能力。
参加考试的拟任人员普遍认为,本次任前考试既是对自身法律知识掌握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更是任职前一堂重要的法治教育课。大家表示,将以此次考试为契机,持续强化法律知识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依法履职尽责。
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千阳县人大常委会落实法定任免程序、严把任职法治关口的制度化安排。坚持以考促学、以学促践,推动拟任职人员夯实法律功底,不断提升依法监察、公正司法能力水平,为全县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制度基础。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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