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召开“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推广专题培训会

时间:2025-04-02 21:09:3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把握立案改革新形势

书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进一步保障群众诉权、提升诉讼质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联合碑林区司法局于3月31日下午组织召开“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推广专题培训会,碑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鹏、碑林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贾渭平出席会议。本次培训会由立案庭庭长车乐主讲,200余名律师参加。

 


 

202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针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11类常见多发的民事事件制定表格化、要素式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面推广使用。新版起诉状、答辩状对律师和当事人有哪些好处?怎样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如何适应立案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车乐结合碑林法院立案审判工作实际,从历史背景、意义价值、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碑林法院作为中心城区基层法院,民事收案数在全市排名靠前,在“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下,近几年碑林法院采取了推广网上立案、开发案件预审系统、试点“调审直连”审判模式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人案矛盾。经过不断尝试和努力,立案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现如今摆在面前的是立案慢的问题。车乐指出,“要素式”两状以简单勾选、个别补充的形式代替了长篇大论的传统法律文书,为部分法律素养不够的当事人提供切实便利。尽管目前在实践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但历史证明,创新变革注定会经历“阵痛期”,新兴事物的发展有一个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过程,需要各方力量协同推进,冲破重重阻力。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洪流势不可挡,基层法院更应该主动出击,积极探索新兴技术与审判实践的深度融合。碑林法院在尝试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比如“要素式”起诉状没有列明被告身份证号,会导致审理过程中身份认定不明,部分案件示范文本的选项设置有待商榷,AI要素提取、自动生成等技术性问题还不够完善,一些法官存在路径依赖,更习惯适用传统两状等等,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实践中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改进。最后,车乐还以哲学视角,从伦理性、合命题、含蓄化三个方面深刻阐述了我国传统的“无讼”思想,就司法实践中面对矛盾纠纷时是“审判为主”还是“调解优先”,向大家讲述了自己的思考。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培训内容“直击痛点、干货满满”,一位律师坦言:“经过这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了‘要素式’两状对提升代理效率、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长期价值。这些表格看似是框住了格式,实际上是理清了思路,既能减少当事人和代理人的重复劳动,也能让法官快速锁定争议焦点,是实实在在的三方共赢。”

此次培训是碑林法院积极适应立案改革新形势、主动优化诉讼服务的重要实践,力争让大家把示范文本看的明白、用的方便,切实感受到“程序简化、正义提速”的改革红利,强化了律师群体对改革举措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为从源头提升诉讼材料规范性、构建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体系夯实基础。

下一步,碑林法院将继续落实《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的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要素式”示范文本改革为突破口,不断加强诉讼文书标准化建设,推动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提速增效,进一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继续书写司法便民利民为民的新篇章,为区域法治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作者:雷雨晨

编辑:赵佳欣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