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 | 验光数据有“猫腻”?小张同学起诉了

时间:2025-02-11 14:50:2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年来,网络配镜悄然兴起,越来越成为一种新趋势,因为购买便捷、价格低廉,吸引了大量消费者。不过,直接拿着电脑验光单就去网上配镜,这很可能会导致购买的眼镜度数和实际度数不匹配的情况,这不,小张最近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2024年6月,西安鄠邑区一名大三学生小张到亮明眼镜店付费验光,拿到验光单后,小张到一家网店付费1000元配了一副近视眼镜。下单几天后,小张就收到了商家寄来的眼镜,可是戴上之后就头晕目眩。小张又到线下另外两家眼镜店去验光,验光后发现和第一次验光的眼镜店数据有所出入,便诉至法院,要求亮明眼镜店向其赔偿验光费、眼镜费及交通费等共计1000余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综合当事人年龄近视度数尚未定型、两次验光时间的间隔较长,其网上所配镜片是否存在质量瑕疵等无法确定的因素,导致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均具有不确定性。为更妥善地解决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承办法官多次咨询相关眼科专家及鉴定机构,并通过电话多次与小张、亮明眼镜店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进行了调解。经过多番努力,在法官的悉心引导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亮明眼镜店当庭向小张给付500元,小张庭后会另行去配眼镜。(文中均系化名)

 

要配一副适合自己的眼镜,最好要通过电脑验光和人工验光相结合的方法。电脑验光属于客观验光法,操作简便,速度快,但各类自动验光机都有一定误差。因此在进行电脑验光后,还应由专业验光师对验光者进行复检和插片验光,同时还要对配镜者的年龄、近视时间长短、屈光不正的性质和度数等因素综合考虑,这样才能保证眼镜度数准确无误。为了避免网上配镜产生误差,应当去专业的验光机构进行验光,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作者:李季平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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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