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16 10:26:2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莲湖法院受理了平平公司(化名)与小花公司(化名)租赁合同纠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裁定确认西安市天平商事调解中心出具的调解协议有效。
平平公司向小花公司租赁建筑机械,但租金70000元一直未支付,双方于2024年12月诉至莲湖法院,民三庭法官史琳审查后,认为该案符合调解的基础,故按照我院商事调解工作的推进要求,委托西安市天平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2024年12月30日,在调解中心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之后,双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审查,符合司法确认的条件,莲湖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裁定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该协议约定的第一笔40000元付款义务,平平公司于取得确认文书后已履行。
这是莲湖法院民三庭委派西安市天平调解中心成功调解的第十起案件。该解纷形式快速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避免了全流程诉讼需要耗费的时间、精力,有效减少了诉讼、促进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商事调解中心是由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为解决商事纠纷而设立的一种服务机构,具有中立性、非诉讼性和服务性的特点,属于公益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调解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之间在贸易、投资、金融、证券、保险、物流、运输、房地产、建筑工程、知识产权以及其它商事等领域的纠纷。商事调解中心的调解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莲湖法院和该中心搭建该机制,由审判业务庭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委派该中心调解,并由审判业务庭出具司法确认的裁定书,既促进了案件快速审结,又保障了权利人合法取得债权凭证,合法利益得到快速实现。
下一步,莲湖法院将加深与商事调解中心的合作,充分发挥其商事调解的作用,实现商事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
作者:陈思含
编辑:侯宜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