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30 11:29:2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跨区协作聚合力 携手共护汉江绿——
汉阴法院同石泉法院、西乡法院签署汉江干流石泉毗临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协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高效创新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为汉江干流石泉毗临县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12月27日,汉阴县人民法院会同石泉县人民法院、西乡县人民法院在石泉法院召开汉江干流石泉毗临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联席会。
联席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司法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专题汇报片,三地法院分别围绕司法服务保障生态环境资源进行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委员、部门对法院深入司法服务保障生态环境资源提出意见建议,并就相关问题研讨交流。研讨结束后,三地法院共同签署了《汉江干流石泉毗临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协议》,建立了跨区域法院间司法协作常态化机制,标志着三地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一体化保护进入区域司法资源整合、司法力量融合的新阶段。
此次协作协议实现了“汉江干流石泉毗临县区域司法联动”,为汉江流域的环境生态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司法保障基础。汉阴法院将以此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依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拓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在案件管辖、审执联动、生态修复、信息共享和普法宣传等方面,加强与相关法院的联动协作,凝聚司法合力,共同守护汉江流域的绿水青山,为辖区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唐志刚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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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