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24 16:11:5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在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下,检察机关正经历从传统办案向“数智监督”的深刻转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作为这一转型的核心工具,通过数据挖掘、智能分析等技术手段,不仅提升了法律监督的精准性,还推动了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本文结合深圳、安徽淮北、深汕合作区等地的实践案例,探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应用成效、实践路径与未来优化方向。
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应用成效
(一)提升监督效率与覆盖范围
大数据模型通过自动化分析海量数据,显著提高了案件线索的发现效率。例如,深圳市检察院2024年上线231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依托模型立案1864件,其中“不捕不诉后续执法监督模型”推动侦查机关核查2900余件案件,制发监督文书90份。安徽省淮北市检察院开发的“外卖商家违规行为监督模型”则筛查出400余条违规线索,成案19件,有效规范了网络餐饮行业。
(二)推动社会治理协同化
模型的应用打破了部门间数据壁垒,促进跨领域协作。深圳市检察机关联合大湾区八地市共建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检察协作机制,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形成“检察+行政”的共治格局。深汕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数据分析”模式,督促行政机关整治机动车维修废机油问题,推动行业综合治理。
(三)强化特定领域司法保护
在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领域,大数据模型实现了精准干预。深圳检察机关通过模型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21人,并建立“精准帮教+精准预防”体系,累计帮教涉罪未成年人3181人。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中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检察机关利用模型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斩断非法利益链。
二、大数据模型的实践路径
(一)“业务主导+技术支撑”的构建逻辑
模型的开发需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结合技术实现数据整合。例如,淮北市检察院在构建外卖商家监督模型时,梳理了证照比对、经营范围分析等核心要素,通过“五步分析法”精准定位违规行为。深汕检察院则聚焦侦查活动监督的痛点,开发强制措施监督、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等模型,激活“沉睡数据”以发现立案超期、取证不规范等问题。
(二)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数据是模型运行的基础。深圳市检察院构建了“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机制,打通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数据链路。全国层面,最高检搭建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已上架686个模型,其中公益诉讼模型273个,覆盖全国数百家检察院。
(三)类案监督与经验推广
通过个案提炼类案规律是模型推广的关键。延长县检察院开发的“民事裁定书法律适用错误监督模型”从个案中发现共性问题,形成可复用的监督路径,最终在全国平台推广。深圳市“不捕不诉模型”亦因成效显著,成为全国推广的六大模型之一。
三、挑战与优化方向
(一)数据壁垒与安全机制不足
尽管数据整合取得进展,但部门间数据共享仍存在壁垒。齐秀敏代表指出,需深化政法机关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健全数据汇聚安全机制,确保数据获取的合法性与安全性。此外,如何平衡数据利用与个人信息保护(如《民法典》《刑法》相关规定)仍需法律框架的完善。
(二)模型应用的标准化与普及性
当前模型开发多依赖地方经验,缺乏统一标准。需建立“建用结合”机制,通过试点验证模型的普适性。例如,安徽省将淮北的外卖监督模型推广至全省,形成专项行动,提升行业治理效能。
(三)技术赋能与人才储备
数字检察需复合型人才支持。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提出,应加强技术培训,推动检察官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同时,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办案(如文书生成、类案推送)可进一步释放人力,聚焦核心监督业务。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应用标志着检察工作从“经验治理”迈向“数智治理”的新阶段。其在提升司法效率、推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已得到验证,但数据共享、法律适配、人才培养等问题仍需系统性突破。未来,检察机关需以开放协作的姿态深化技术应用,同时坚守法治底线,让“数智新检”真正成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供稿|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张晗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