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很美好 婚姻很现实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2-17 14: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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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七,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法官刚踏进办公室,一名妇女紧随其后,哭诉要求与丈夫离婚。
登录网上办案系统,才知这是刚刚受理的离婚案件。办案法官翻阅了案卷:原告谢某与被告李某于2004年开始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原告笼统地称与被告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被告与其他多名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夫妻感情不和,坚决要求离婚。
法官耐心地听了谢某的诉说,安抚后让其先回,遂通知被告应诉。答应好能到庭的被告没有按时到庭参加诉讼。然而,过了几天,李某突然出现表示愿意通过调解了却此事。 双方见面后,从各自的陈述及免不了的争吵中,法官得知,原被告虽属自由恋爱,但婚后双方无法真正融入到各自父母的家庭中去,长此以往,这个新生家庭与各自原生家庭经常爆发冲突,各种矛盾叠加影响到了夫妻感情,后来谢某开始怀疑李某在外面“找温暖”,进而对李某彻底失去信任,夫妻感情急剧恶化。
调解中,李某也承认彼此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同意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偿还问题与原告意见相悖,争吵异常激烈。经过法官面对面、背对背调解后、双方单独考虑、平衡利弊,最终在明确婚生女抚养问题、婚后共同财产归属、共同债务偿还主体的情况下,双方达成了一致的离婚调解协议。
法官感悟: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夫妻双方领取结婚证时就成了名正言顺的夫妻。结婚证是夫妻间无期限的书面合同,是一份关于婚姻、关于家庭责任的合同,一式两份,一人一份。然而,领取结婚证只是意味着双方成了法律意义上的一家人,人都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而婚姻则是两个家庭的事。怎样成为现实意义上的一家人?这就需要双方在婚后相互包容、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彼此又快又好地融入到各自的原生家庭中去,这样才能“有爱,有家,有温暖”、才能幸福美满。
(勉县法院 汤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