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2-14 12:23:06 阅读量:
古人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还有老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总有一些人拖欠别人“血汗钱”拒不偿还,面对法院作出的判决也拒不执行。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我院通过县人民广场LED电子屏、三原县电视台、三原县电视台公众微信等媒体对三原县人民法院决定的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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