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法院发出第一份要素式简化文书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1-23 14:37:47 阅读量:

    11月23日,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审结了原告王某与被告邹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案适用了要素式简化裁判文书,全文仅3页,2000字左右,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案件从立案、开庭到送达判决书,只用了2个月时间,大大缩短了审理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获得了当事人的欢迎和好评。

据了解,今年8月份,陕西省高级法院决定在全省各级法院试行简化裁判文书,旨在通过使用简化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效率,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安康市汉滨区法院作为第一批简化文书试点法院,自9月1日开始积极试行民事裁判文书简化改革。根据该案事实比较清楚,双方诉辩意见明确,主办法官选择适用要素式裁判文书。该案开庭前,主办法官就案件适用简化裁判文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告知,并送达了诉讼要素表,指导当事人逐项进行填写。庭审中,法官围绕双方有争议的要素进行重点审理,引导当事人举证和质证,将诉辩过程详细记入庭审笔录。庭后围绕当事人有争议的要素,对当事人诉辩意见、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裁判理由进行阐述,及时作出了判决。
该起案件的审结是该院发出的第一份要素式裁判文书,为今后该院创新裁判文书撰写方法,简化裁判文书格式和篇幅进行了有益地尝试。
(作者:汉滨区法院 周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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