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0-19 22:33:19 阅读量:
今年以来,特别是随着新的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全市法院案件增幅明显。截至9月底,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达10589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9.1%,审结9489件,较去年同期上升24.5%。面对案件数量剧增的严峻形势,安康中院积极应对,以干克难,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迅速召开了全市法院加强执法办案工作会议,同时中院党组就加快办案进度进行了专题研究,及时制定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法院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的执法办案工作,牢牢把握“解决当量,减少存量”的目标要求,科学研判、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办案进度,全力解决收案“当量”,努力削减未结案“存量”,完成基层法院结案率95%、中院结案率90%的目标任务。
该院要求落实办案责任,优化审判运行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审委会研究案件范围,减少案件运行层级。审判委员会只讨论涉及国家外交、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行使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其他案件一般不提交审委会讨论,应当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审理并做出裁判。中院审委会每年研究案件数原则上不超过全院受理案件的10%,基层法院审委会每年研究案件数原则上不超过全院受理案件的5%。二是建立专业法官会议,为审理案件提供咨询指导。专业法官会议由主管院长召集,由审委会委员、相关审判庭庭长、业务骨干及合议庭成员参加,具体人员由各主管院长确定。案件经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后,合议庭或者主管院长认为确需审委会研究的,可提交审委会研究。三是合理界定裁判文书签发权限,减少案件审批层级。合理确定主管院长、庭长和审判长在签发裁判文书的分工,减少裁判文书签署上的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原则上裁判文书主要由合议庭所有成员核稿,由审判长签发。基层法院审判长一般应当由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担任。如工作需要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的,由主管院长提请审委会授权。
该院强调要整合审判资源,提高案件审判质效。一是提倡人人参与办案,充分利用审判资源。全市法院所有干警不论工作岗位和是否有审判职称,均有执法办案的职责。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用于执法办案,鼓励非审判岗位的法官干警承办案件,鼓励非审判岗位没有审判职称的干警,担任书记员参与辅助办案。二是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优势审判资源向执法办案一线倾斜。院长、主管院长、庭长把主要精力放在执法办案上,把“管案子变为办案子”,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加强和完善对审判工作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办大案、办难案、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院、庭长办案情况中院将逐月通报,并列入年底基层法院工作考核。三是明确办案任务,落实执法办案工作责任制。全市两级法院在合理预测全年审判任务基础上,根据人员配备情况,将审判任务层层分解,上至院长下至书记员人人都有办案(辅助办案)任务。
该院特别强调要强化诉调对接,多方化解矛盾。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富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依托 “一村一法官”和巡回审判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群众更多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二是建立与司法、综治部门的案件双向移交机制。司法、综治部门无法化解的案件要及时移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法院受理的案件在立案前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基础上,先移交到司法、综治部门先行处理,处理无果的再及时立案审理。三是高度重视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各种联动调解机制,力争将更多简单民商事案件化解在诉前。加大对人民调解指导力度,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为了加强业绩考核,严肃工作纪律,今年10月份开始,市中院审管办将对基层法院和中院各审判庭案件审理情况、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情况进行通报,各基层法院要对本院各部门和所有干警办按情况逐月通报。对于连续三次通报落到末位的,要向本院党组书面说明,进行警示诫勉谈话。同时,该院把案件审理和办案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晋职评先、加班费发放紧密挂钩,明确规定只有超额完成审判任务、审判质效好的干警才能考核为优秀格次,凡是年底不能完成审判任务的,一律取消各类评先选优资格,凡是三年内未完成审判工作任务的,不得晋升职务和职级。同时把加班费发放和审判工作进度挂钩,鼓励多办案办好案。(安康市委政法委整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