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在车上吸毒 男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7-31 21:32:06 阅读量:

男子高某伙同三人在自己的轿车内吸食毒品,后被执勤民警当场捉获。安塞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据悉,2015年2月6日下午,吸毒人员张某提供2300元,由高某在贩毒人员丽丽处购买毒品两后高某驾车来到延安河庄坪一农家院附近,伙同吸毒人员高某乙、候和张在其驾驶的别克车内共同吸食毒品。后在安塞县郝家窑村路段被执勤民警抓获,当场在吸毒人员张明右脚袜子内查获一包用黑色塑料纸包裹的白色粉末物。经鉴定系毒品海洛因,重0.18克。
高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提供自己的轿车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高某曾因贩卖毒品判刑,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案发后高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获为其购买毒品的上线,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安塞县人民检察院徐铭琳 张元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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