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法官巧调助和解 当庭执行民和谐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3-18 17:09:16
阅读量:
3月17日,勉县人民法院高潮人民法庭情暖融融,原告杜飞龙诉被告许爱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成功化解,被告许爱军当庭当即先行赔付原告杜飞龙损失费人民币10000元。
原告驾驶自有的两轮摩托车不慎与被告驾驶的四轮农用车相撞,导致原告受伤、摩托车受损。经治疗后原告还是落下了右手八级伤残。对于一个刚满20岁的小伙子来说,这将可能改变他以后的人生……
承办法官在接到此案时认真、详细地了解案情。原来对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被告是一个略懂法律皮毛的人,对于赔偿责任,他总是有一些自己的“歪道理”,因此,事故发生后,交警队几次调解都不成功。
承办法官在原、被告双方自愿前提下依法进行调解。多方面入手积极地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沟通,但换来的却是被告一句:“原告不同意我的说法,那就不调了,我一分钱也没有!”看似僵局,法官却注意到被告游离的神情、紧张的小动作、激动的话语等都无不暴露着他的口是心非。法官当即决定“凉一凉”他们,凉过后法官耐心地向他们剖析相关法律法规。整个调解过程在应不应该赔、赔多少、何时履行、怎么履行等等中艰难地进行着。午饭过后,双方最终接受调解意见,满意地达成了调解协议。
该案承办法官张弛有度、巧妙驾驭局面的调解艺术使该案件案结、事了、人和。这不仅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也减少了群众的诉累负担。(文中当事人姓名系化名)
(勉县法院 汤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