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来道道周至的“说事”文化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3-12 12: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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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一个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地方,这里是道教文化的发祥地,影响中国几千年文化进程的鸿篇巨著《道德经》相传就诞生于此地,唐代诗人白居易也曾在此地写下千古名篇《长恨歌》。古庙会、皮影戏、木偶戏、剪纸、集贤古乐、渭旗村锣鼓、八一村牛斗虎等民俗文化符号已经深深地烙在每一个周至儿女的血液里,成为人们行为的自觉习惯。在周至生活久了的人,还经常会听到一个词叫“说事”。从语言的本旨上讲,“说”即说出、道出、讲出的意思,“事”即事情、故事、情节,串联起来无非就是讲故事、说事情的意思。但是周至的“说事”并非此意,在这里“说”成了调解、说和的意思,“事”成了矛盾、纠纷的之意,“说事”通常是一种民间行为,官方不予介入。因此, 总结起来“说事”就是指由民间人士调解矛盾纠纷的意思。
说起“说事”在周至县的历史,笔者请教了多位当地人士,“说事”文化已逾千载,两汉时期就有民间贤达之辈通过“说事”来化解乡邻纠纷的文字记载。时至今日,通过德高望重的民间人士调解邻里纠纷已经是一种重要的纠纷化解方式。譬如说男女闹离婚,父母长辈会邀请村里的长者先行调解说和。如两邻居因建房而起冲突,首先不会选择去法院打官司,而是邀请同村第三方人士居中予以调解等。古代中国的历朝历代都有“无诉”、“厌诉”、“耻诉”的传统观念。据史书记载,古时中央政府特别重视民间调解工作,规定对于婚姻、家庭、田宅等家庭和邻里纠纷,由各村落或部族的宗族首领或者德高望重的人士先行调解,未经过调解而直接诉至衙门的,可谓之“越诉”,要受到一定的惩罚。可以说,这是“说事”文化诞生的社会和文化土壤。时至今日,虽然社会制度、法律法规、价值观等均发生了深刻地变化,但是“说事”这种文化传统还深深地影响着周至人的思维。
也许中国其他地域也有类似于“说事”这种民间调解的乡俗,但周至的“说事”文化却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周至的“说事”体现在一个“德”字上。“说事”人必是村组里德高望重、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人,并非有权和有钱者就能成为“说事”者,现实中往往镇村干部调解不了的纠纷都要交给同村年长者化解;其次,周至的“说事”体现在一个“说”字上。“说事”人必须要能言善辩,富有语言天赋,有三寸不烂之舌。说起“事”来不拘形式,田间炕头、房前院后,到处都是“说事”的场所,这种灵活多样的方式极大地缓解了纠纷当事者的心理紧张情绪,为纠纷的化解提供了缓冲空间;再者,周至的“说事”体现在一个“信”字上。“说事”是建立在彼此信任的基础上的,经“说事”人调解达成了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都要恪守信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反悔者要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有些反悔者甚至有“从此在村子里面抬不起头来做人”的感触;最后,周至的“说事”体现在一个“公”字上。“说事”是一种纯粹的公益行为,不得以收取当事者的物质报酬作为目的。但也有些许“例外”之时,“事”说和了,纠纷了结了,并不排斥少数当事者向“说事”人馈赠点红枣、狝猴桃、柿饼等土特产,以表感激之情,正所谓“礼轻情意重”嘛,这也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
“说事”文化能够在周至绵延复始至今,是因为周至人对中国传统文化有着一种特有的坚持,对周至当地乡俗文明有着一种信徒般的坚守精神。在周至,时至今日,你常常可以看见传统习俗和文化在影响着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每当夜幕降临时,在繁华的霓虹灯和喧嚣声之下,时常可以看到数位戏迷围坐在一起自弹自唱几段秦腔,不管是吼唱者,还是围观者,都是那么的神情投入;每当庙会时节,年轻人抱着小孩,扶老携幼,虔诚地去庙会烧香祈福,这种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是人们表达对大自然发自内心的一种敬畏;在周至,每当逢年过节,家家户户都会在集市上买来宣纸,再请同村书法擅长者亲笔书写一副对联,这也是一种沿袭数千年而不变的习俗。
要传承传统文化,不能一味地墨守成规只懂得坚守,更不能以时代发展为由而将其全然摒弃,唯有在坚守的同时予以适当革新才是正道。在国家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要传承“说事”文化,我们还要在“说事”之前加上“依法”两个字,让“说事”文化在法治阳光的沐浴下焕发出更浓郁的芳香。(周至法院立案庭:唐卫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