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耀州法院强力执行护权益 群众致谢赠锦旗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8-14 09:44:17 阅读量:

2025年7月4日一大早,领到拖欠5年125000元工程款的河南籍创业者吴某专程来到铜川耀州法院,将一面绣有“匡扶正义为民服务,仗义执言法律先锋”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以此表达对法院强力执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诚挚谢意。

 

2021年11月,吴某挂靠的铜川某工贸有限公司与陕西某公司签订了《防腐木板施工合同》,约定由铜川某工贸有限公司承建陕西某公司位于耀州区小丘镇移村四组的防腐木地板工程。合同明确约定了工程款支付节点,但在工程完成过半后,陕西某公司未按合同约支付工程款,经多次催要无果,铜川某工贸有限公司遂诉至法院。

2023年11月16日,耀州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陕西某公司支付铜川某工贸有限公司工程款151100元及诉讼费1661元。然而,判决生效后,陕西某公司公司仍未履行义务,铜川某工贸有限公司遂申请耀州区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行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但账户仅有存款700余元。随后,执行人员又查询了被执行人不动产、车辆及工商登记等信息,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人员遂查封了被执行人承建的两处房产,并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推进执行进程。

执行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陕西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铜川某工贸有限公司125000元,并于2024年5月23日前履行完毕,铜川某工贸有限公司放弃剩余债权。同时,陕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以其个人所有的牧马人汽车担保执行。然而,该公司仍未按约履行,经在车管部门调查,该车辆在银行有抵押贷款,无法直接处置。法定代表人刘某某避而不见,案件进展缓慢。

2024年7月至8月,陕西某公司分两次支付了7万元,但剩余款项迟迟未付。直至2025年4月,申请执行人举报陕西某公司私自处置了法院查封的房产。执行干警不依不饶,多次电话联系,推送有关法律规定信息对其执行威慑,指出其妨碍执行的违法性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严正告知刘某某若不履行义务,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面对法律威慑,刘某最终于2025年5月9日、6月9日将剩余款项全部付清,案件圆满执结。经核查,为了推进案件执行,执行干警向刘某某发送短信191条。

“我从河南来陕西创业,举目无亲,遇到这个囧事,多亏法院坚持不懈地执行,我们才能拿回血汗钱!”吴某激动地说。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执行干警辛勤付出的认可,更是对耀州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充分肯定。

在以后工作中,耀州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妨碍规避执行行为,强化措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王兴平、杜哲

编辑:赵佳欣

责编:雪云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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