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1-05 14:15:16 阅读量:
近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七里人民法庭在办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承办法官联合特邀调解员核实案件争议,在鉴定程序启动之前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某实业公司与某交通工程公司均系汉中本土企业,2021年1月,双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约定由交通工程公司承包实业公司项目的地下车库及配套交通设施、划线工程。交通工程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实业公司陆续支付工程进度款共1458658元。项目完工后,双方在对账结算中对工程量认定、价款核算等问题产生重大分歧,多次协商未果。交通工程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实业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880507.8元。
按照常规办案思路,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的争议一般需委托第三方开展工程造价鉴定,但漫长的鉴定周期、不菲的鉴定费用,不仅会增加企业的诉讼成本,也不利于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秉持实质化解、源头治理的理念,承办法官没有选择“一鉴了之”,而是创新运用建工案件“核调止鉴”工作法——以核对事实为基础,专业调解为路径,审慎启动鉴定程序为目标,由承办法官搭桥,双方企业造价经办人员铺开施工图,对照清单逐项核对工程量、计价项目。通过一轮逐项对账、二轮细化核查、三轮敲定细节,承办法官层层拆解争议焦点,一步步收拢分歧,原本错综复杂的结算争议逐渐变得清晰明了。在此基础上,特邀调解员引导各方换位思考,依据事实寻找双方都能认同、具有可操作性的和解方案。最终,通过多轮反复调解,双方以友好共识“替代”鉴定结论,在充分厘清事实的基础上达成和解:被告实业公司于2026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交通工程公司剩余工程款596439.2元,原被告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9882元。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来不是一条写在墙上的标语、不是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一次次耐心细致逐行对账中、在一轮轮不厌其烦的释法明理中。下一步,汉台区法院将充分发挥特邀调解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持续在建工涉企纠纷中探索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路径,以更高效、更暖心、更务实的司法举措,用心护航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王心平)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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