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9-22 15:20:51 阅读量:
店铺招牌打着正宗驴肉火烧的名号,菜单上驴肉汤等菜品一应俱全。食客们满怀期待前来品尝驴肉风味,却不知这“驴肉”里面不含任何驴的成分,实际是猪肉、马肉、马下水加入驴肉增香膏炮制而成。这家打着 “驴肉”旗号经营的店铺,最终还是露出了“马脚”……
案情回顾
2024年5月17日,被告人李某注册成立某驴肉火烧小吃店,该店铺招牌、价目表及食品包装均宣传销售驴肉制品。店铺营业后,被告人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快运方式从王某处进购驴肉增香膏及猪肉、马肉、马下水等非驴肉制品,他将上述非驴肉食材进行加工,添加驴肉增香膏,冒充驴肉,以驴肉火烧、驴肉汤等菜品的名义,通过到店堂食和线上外卖两种途径对外售卖。经鉴定,肉制品中未检出驴源性成分。2024年5月至2025年9月,被告人李某通过外卖平台共计销售价值59210.46元的所谓“驴肉制品”。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生产、销售食品过程中以假充真,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李某具有自首、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民以食为天。本案系食品生产经营领域“以假充真”、欺诈消费者的典型刑事案件。西安碑林法院以司法裁判切实履行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诚信秩序的审判职能,既对被告人罚当其罪,又向社会清晰传递“以身试法者必受严惩”的鲜明信号!
法官提醒
致消费者:
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注意查看食品标签和原料信息。如发现食品口感、价格等明显异常,或对食材真实性存疑,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注意保留消费凭证、订单记录等证据,以便依法维权。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不盲目追求低价,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致食品生产经营者:
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注意查看食品标签和原料信息。如发现食品口感、价格等明显异常,或对食材真实性存疑,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注意保留消费凭证、订单记录等证据,以便依法维权。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不盲目追求低价,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贾珮椄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