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调处租赁矛盾 秉公守护民生权益 —— 西安碑林法院温情化解押金纠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9-12 13:24:05 阅读量:

退租之后,房屋设施出现损耗,租房押金究竟该退还是扣?西安碑林法院坚持调解优先,法理情理兼顾,妥善化解这起民生小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面锦旗,既是群众发自内心的赞许,也是司法为民最生动的注脚。近日,一起房屋租赁押金纠纷案件的被告王某来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倾心化解民间矛盾,秉公守护百姓权益”的锦旗送到审判员毋俊利、法官助理姬欣然、书记员孙嘉琪手中,感谢办案法官以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化解双方积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事情缘起于一桩普通的房屋租赁纠纷。张某承租王某的房屋居住,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办理退租交接,因房屋设施损坏、房屋保洁、逾期付租等问题,就押金退还产生重大分歧。

承租人张某认为,自己依约使用房屋,房东应当全额返还租房押金;出租人王某则提出,房屋存在设施损毁,加之租客曾逾期交纳租金,押金应当予以抵扣,不予退还。各执一词之下,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协商无果,张某遂诉至碑林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房屋租赁押金纠纷,案件标的往往不算巨大,却直接关系群众日常生活,是贴近百姓的民生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简单一判了之,虽然能够完成法定结案流程,但一纸裁判未必能消解双方对立情绪,难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法理情理并重的办案思路,着力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开庭审理阶段,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诉求差距较大。承办法官毋俊利首先稳控现场气氛,引导双方平复情绪,完整陈述案件事实,充分保障当事人表达的权利。法官助理姬欣然居中开展调解斡旋,结合案情与房屋租赁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释明租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押金退还法定条件以及违约行为的认定标准,厘清权责边界。

调解过程几经反复,双方在押金抵扣金额、责任划分上僵持不下。办案团队没有轻易放弃,反复开展背靠背、面对面沟通。一方面向出租人王某释明,承租人已完成退租、结清相关生活费用,不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全额扣除押金缺少事实与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对承租人张某开展劝导,房屋确存在使用损耗,且存在逾期支付情形,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办案干警既讲明法律底线,也立足实际讲明诉讼成本、后续矛盾风险,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轮沟通疏导,双方逐步放下对抗心态,隔阂慢慢消解,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当场履行了双方的调解协议,这起僵持许久的租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原本以为到法院就是走程序,等一纸判决分输赢。没想到法官把法理讲透,还站在两方立场考虑问题,一次次协调劝说,真正解开了我们心里的疙瘩。”案件化解后,王某深有感触地说道。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小小的锦旗,承载着群众对司法公正与司法温度的朴素认可,也是碑林法院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真实写照。近年来,碑林法院立足审判执行职能,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调解理念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对涉民生类案件,优先以调解方式化解分歧,不满足于“案结”,更追求“事了人和”,今后也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心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姬欣然)


编辑:贾珮椄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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