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高效调解化纠纷 司法便民暖人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8-28 17:58:49 阅读量:

三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刘红卫坚持司法为民、高效便民工作理念,立足矛盾实质性化解,耐心组织双方沟通协商,顺利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据悉,该案系一起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代位追偿纠纷。此前,被告韩某某驾驶机动车与案外人张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经交管部门勘查认定,被告韩某某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受损车辆投保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依法赔付车辆损失后,取得代位求偿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红卫认真梳理案件事实,细致核对证据材料,精准锁定争议焦点。考虑到该案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矛盾,法官优先采取调解方式开展审理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细致讲解保险代位求偿制度相关法律规定,清晰阐明事故全责对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不利后果,帮助当事人厘清权责、消除疑虑。在法官情理法交融的耐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韩某某一次性向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2000元,纠纷圆满化解。

该案从立案到办结全程高效、处置稳妥,既依法维护了金融保险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了保险追偿司法秩序,又通过柔性调解方式低成本、高效率化解民间纠纷,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下一步,三原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常态化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工作,以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作者:任敏娜

编辑:侯宜均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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