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动物致人受伤 彬县法庭调解化解矛盾

来源:西部法制报 时间:2015-03-08 14:51:27 阅读量:


  3月2日,陕西省彬县法院北极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伤案件。

    原告樊小军与被告程日政为北极镇里村同村村民,2014年8月4日,原告去邻居家卖梨,被被告家饲养的狗咬伤。原告治疗花费500余元,原告找被告索要治疗费用,被告不理睬,双方随即发生口角,原告气愤之余将被告起诉于法庭。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过办案法官耐心调解,最终以被告承担350元,剩余部分由原告自负,调解结案,矛盾得以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