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法院:院领导办案实现常态化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4-08-13 17:51:14 阅读量:


    8月5日上午,陕西省吴起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担任审判长的是该院院长王锦春。这是该院坚持实行院领导带头办案的一个写照。

    庭后,王锦春向记者表示,院领导办案是一种贴近社会、亲近民众,具有亲和力的司法方式。院领导通过亲自办案,有利于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审判工作动态,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提升审判绩效。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该院将继续推行院领导亲自办案制度,使领导办案成为一种常态。该院还明确规定了院领导年均办案的类型和比例,要求参与办案的院领导不能走形式、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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