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5-05-29 10:44:17 阅读量:
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城固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张军等6名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义务,且长期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发出预拘留公告。
城固法院正告上述被执行人于2025年6月3日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对上述被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实施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城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城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0916-7213222、7219918
附: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
2025年5月28日
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
来源:城固法院